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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辅导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新相关文件的讲座
新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市国税局以京国税发(2006)261号通知转发国税总局国税发56号通知,重新修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从2006年12月即4季度预申报开始执行。 一、 必要性 规范申报表的统一格式,是用微机管理企业所得税的基础数据的基本条件。总局在06年下达的各税评估软件能正常运作是数据库的数据来源,降低税收成本。准确查核异常纳税企业的问题点,使稽查选户做到技术化和目标化。 二、新申报表的构成 (一) 按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年度内《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年未汇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1—14) (二) 按会计制度,新申报表根据各纳税人执行的不同会计制度,对收入和成本的明细表,即:附表一、二分为企业、事业、金融明细表;对金融企业的呆账准备和保险企业的保险准备提转差单独设置纳税调整表,除上述按会计制度或行业单设表反映外,其他各表均为通用表。 三、新申报表明确有关项目计算口径 (一)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基数为新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二)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不再实行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0%作为基本条件,即按本年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 (三)重申“投资收益”为被投资单位向纳税人的实际分配额,包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分配额,并不再做还原计算(主表第二行)。 (四)明确广告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项目扣除基数为申报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五)查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但不得弥补亏损,计提公益救济性捐赠。 (六)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明确为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 四、新申报表的填报编制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共设8行,前4行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后3行为应纳所得税的计算。本表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分为按收入额和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即分为: 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额 (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本表用于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第一行: 利润总额按会计制度报表数。 第二、三行: 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的纳税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将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填入第二行,在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将原预计利润填入第三行。 第四行: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介机构鉴证,税务机关台账记载金额)。 第五行: 应纳税所得额如为负数,填零。 第六行: 适用税率填报法定税率,33%、27%、18%。 第八行: 经批准或备案的减、免、抵的所得税额,即优惠税率和法定税率之差。 (三)、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本表共计35行,分为收入,扣除,应税所得额计算,应纳所得税计算。 1、 收入总额: 1—5行合计。 销售收入:对应附表一,会计口径的主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税收确认的视同销售。 投资收益:对应附表三,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应分回的股息,分红和分利。 投资转让:对应附表三,各项投资性资产转让、出售、处置取得的收入。 补贴收入:包括流转税返还、减免、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如是财政专项用途应附有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 其他收入:对应附表一,营业外收入,债权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评估增值及其他收入。 2、扣除项目金额:7—11行合计 销售成本:对应附表二,会计口径及视同销售收入对应成本 期间费用:三项费用合计。 投资转让成本:对应附表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必须按税收规定确认投资成本调整为初始成本。 其他扣除项目:对应附表二,对应其他收入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公益和非公益性捐赠。 3、税所得额的计算,13—21行加减合计, 本行不得为负数,顺序计算结果如为负数,填零。 加:应税调整增加额,对应附表四,即,按照税收口径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差异金额,如超出税收标准的比例、限额、时限或不允许在扣除项目中反映的支出,房地产业务的预计利润填入本行。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对应附表五,即:按税收口径可在税前扣除,但未列入当期或本费用中扣除项目金额。以及以前年度工作调增的时间性差异本期应结转的扣除项目金额。如广告费用支出,投资转让损失,呆、坏账准备。 纳税调整后所得,如为负数,即以纳税人当年申报可以后年度结转弥补的亏损额,(需税务师事务所做出亏损鉴证报告)如为正数,可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减:免税所得:对应附表七,填报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审核备案的减征,免征所得税目,即明细填列。 加:应补税投资收益的已缴所得税额:按税法规定顺序结转和应补税投资收益的余额对应在被投资方企业已缴纳的所得额。 减: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对应附表八,即,按本表第16行乘以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比例。或允许全额列支。 减:加计扣除额:对应附表九,根据财税(2006)088号文件规定,技术开发费在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50%在税前扣除。本行不得出现负数,本行出现的负数,即为本年不足抵扣部分,在附表九中反映,可在五年内结转。 4、应纳所得税额外负担的计算,24—34行加减后余额 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本行等于本表第十九行,但不得超过第二十四行。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对应附表十,即,按纳税人境内适用的法定税率和境外所得之积填列,境外所得不需还原。 减:境外所得抵免税额,对应附表十,即按财税字(1998)116号文件规定,实行分国不分项限额抵扣和实行定率抵扣的金额。 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4-25+26-27 减:减免所得税额,对应附表七,经报批准和已审核备案的减免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行 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新相关文件讲解: 财税[2006]1号 从量化形式:25% 新办企业:2个25% 1.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实际出资中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2.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 对象:从权益性投资上――股东.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25% 违反:1、2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实质角度: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方式:购置、租借、无偿占用。 国税发[2006]103号 1.利用转让定价等方法从关联企业转移来利润的,转移过来的利润不得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其业务和关键人员是从现有企业转移而来的,其全部所得不得享受新办企业优惠政策。 因此,新办企业在设立及存续期间享受优惠政策风险大。 国税发[2006]88号 (一)、关于技术开发费 (二)、关于职工教育经费 (三)、关于加速折旧 (四)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两个条件: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国税发[2006]119号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国税发[2006]129号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国税发[2006]119号 一. 依据“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 二. 重点环节: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价,所得税纳税评估重点是税前扣除项目和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三. 评估具体: A、初步分析:基础资料的复核 B、案头分析:重点评估对象的确认 1. 通过审核比对分析发出有问题或有疑问的 2. 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 3. 生产经营权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 4. 所得税税负异常变化的 5. 连续3年以上亏损的 6. 纳税信用等级低的 7. 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生较多问题的 8. 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 9. 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 10. 有关联交易的 11. 其他 四、处理纳税评估结果(依据国税发[2005]43号) 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有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 如有疑问: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 确认不具有偷税和违法嫌疑,不需立案。 结果: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提示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涉嫌偷税:逃避退缴欠税,抗税或其他需立案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 五、评估和稽查关系 两者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交替使用, 评估侧重防范和服务 稽查侧重打击和震摄 评估作为稽查提供案源和线索,但不是稽查的必经程序.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国税发[2006]129号 一、 分类 二、 细化管理 一. 分类: 1.重点纳税人管理:以全面管户为主,以税源监控和日常管理为重点。 汇算清缴:重点是当年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汇算清缴程序,要求和法律责任。加强纳税申报后的逻辑审核和信息比对工作,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项目,扣除项目要与企业流转申报表中的有关项目和财务会计报表的销售(营业)收入,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进行比对。 在管理上,以管事为主,以行业管理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 2.一般查账征收纳税人的管理 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比对, 每年进行分户纳税评估。 3.核定征收纳税人的管理 4.特殊类型纳税人的管理 1、汇总 2、事业单位 ,社团, 民办非企业 3、涉及特别涉税事项的纳税人 具体:减免税,连续三年亏损,经营规模大(如资产.销售额大等)但连续多年微利或亏损,改组改制,交易额较大的关联事项。 二. 细化管理: 税务管理方面: 细化管理,关注税收上盲点,如:关联交易是否转移利润,改组改制等。 纳税人方面: 一、风险意识 A、从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B、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现问题,纳税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 二、会计同仁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A、日常管理,税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可以确定评估对象,提供会计资料准确符合逻辑关系。 B、国税发[2006]56号 新申报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要求会计必须将各项业务的营业成本分别准确申报。 C、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企业,财务核算健全,如:技术开发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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