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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
2008-11-14 16:01:50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明年1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自200911,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

2、、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在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3、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

4、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5、与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相配套,有关部门还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6、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同时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通过调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在税收上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rzh.com/article/2008/1114/article_402.html

责任编辑:admi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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